城居保工作管理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4-07-11 13:27:50
城居保工作管理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此文共878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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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张敬华同志扎根基层26年,一直奋战在城居保工作一线。他立足岗位、积极作为,心系群众、为民尽责,赢得辖区居民的支持信任和一致好评,所在乡镇城居保参保扩面、续保缴费等工作连续多年位列全县前茅。

一、甘于奉献,业绩突出。在居民保参保扩面工作中,张敬华同志坚持白天入户调查,晚上加班核对数据、录入信息,“白加黑、五加二”已经成为工作常态。通过不懈努力,2019-2020年姑田镇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2990人,完成率114.08%。

二、一丝不苟,用心专注。日常业务经办中,张敬华同志学精准把握政策标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保参保登记、变更、补缴、待遇发放、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各项经办要求,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扎实规范,在全县乡镇城居保所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三、心系群众,扶弱济困。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张敬先同志获悉个别到龄群众因经济困难无力缴存个人应缴部分,导致无法按期领取养老金时,他总是伸出援手,热心相助。2019年春节过后,他多日未见挂钩的五保户巫某(72岁),即赶赴其家中查看,发现巫某卧病在床,精神状态消沉,张敬华同志便耐心安抚老人,并联系镇中心医院医生入户诊断,送巫某到镇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巫某由于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一周后便康复出院。巫某出院后,张敬先同志更加经常到巫某家探望,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四、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姑田镇上堡村蒋某的母亲去世(土葬)多年,未按规定及时申报注销,造成冒领养老金5000多元。张敬华同志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上门开展政策宣传,耐心解释冒领社保基金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但蒋某家属并不理解,第一次追缴工作未能完成,还受到蒋某弟弟的威胁。张敬华同志没有畏惧退缩,又多次到蒋某家中,耐心细致为其宣讲政策及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蒋某及其家属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多领的款项如数退回到养老基金专户。

五、投身战“疫”,勇于担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张敬华同志舍小家为大家,安排家人照顾好在县医院住院的母亲,自己毅然返回工作岗位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他白天进村入户,摸排从疫区返乡的人员,夜间到卡点轮岗值守,风雨无阻。同时,他还经常到城居保所包村的22户贫困户家中关心了解疫情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帮助贫困家庭平安度过疫情防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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