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7-11 13:15:12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报告[此文共943字]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决定自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开展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力做好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调处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公安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要逐人建立台账,将重点人员录入公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情报信息预警,建立动态管控等级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定期走访了解现实表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重点人员身份信息、违法犯罪记录、敏感物品购销、寄递物流信息、出行信息等进行比对碰撞,对社交媒体信息数据加强监测,研判可疑轨迹动向,跟进稳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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