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合同

时间:2024-07-11 13:11:01
酒店经营合同15篇[此文共24611字]

酒店经营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经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店经营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并经营酒店,经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基础上,双方现依法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方式

1、双方根据总投资,按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共同经营管理合伙组织,共同分享收益、分担损失。

2、合伙人财产投入数额及所占份额: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占合伙份额__________,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占合伙份额__________,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二、合伙期限

至,如合伙到期酒店仍能够合法正常经营且双方均未提出异议也未进行合伙解散清算,本协议自动继续按原约定条款履行。

三、合伙组织

1、合伙项目:酒店

2、经营范围:

3、酒店名称:

4、酒店地址:

5、经营形式:个体工商户

四、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酒店工商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之一,应当于之前依法办理酒店经营所需全部证照,保证酒店的经营手续合法,并保证办理工商、消防等相关证照年检的及时和合法。

2、乙方作为酒店的实际经营者之一,就投资比例对酒店享有赢年终分红权以及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利。

3、双方的出资只能用于对酒店的成本性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费用、进货、员工薪资等正常经营开支),合伙人不得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擅自挪用合伙出资。

4、双方均享有酒店的财务管理权,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为避免甲方利用登记经营者的身份便利隐瞒经营状况或对乙方制造财务查阅障碍,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进行监督和审查或不定期要求查阅财务账簿原件,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相应资料。合伙期间若出现因资金开支不明等财务问题而产生争议纠纷且甲方不能举证证明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时,甲方应当按照资金实际损失或可预见收益的数额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酒店经营管理过程所涉各类事项(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双方均应协商并争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各类事项作出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为毛利润除去运作成本、税金、费用、工资及其它合理开支后剩余部分,酒店应于每年之前完成年终财务核算后按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比例对每年盈利进行分红,未按前述约定及时组织年终核算的,任一合伙人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协作。一方不予配合导致不能进行分红的,应按照应分红数额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债务承担:在酒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先以酒店财产清偿,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比例承担。

六、入伙及退伙

1、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可转让部分或全部所持酒店出资出资份额给第三方,涉及入伙或退伙均需由全部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经营协议。

2、若涉及退伙,需在酒店进行财务审计、对合伙期间债权债务核实清楚后进行,退伙的一方需根据审计报告对其合伙期间应承担的债务进行书面签章确认,否则退伙协议不生效。

3、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酒店的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能力、死亡或注销的情况下:

□按退伙处理,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办理退伙手续,酒店由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关系解除,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代办解散清算手续。

□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无异议,由其代理该合伙人继续经营,或代替该合伙人作为新的合伙人入伙重新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经营。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时间:

2、合伙人会议召开方式:

□由执行合伙人召集和主持

□合伙人以外的酒店事务执行人负责组织和通知各合伙人召开

如会议召开组织人未履行义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如召开人确已履行通知义务且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或故意不参加的视为该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对于合伙人会议事项作出的决定。

3、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决议事项包括:

(1)提名、更换合伙饭店事务执行人;

(2)增加、降低饭店经营目标,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大业务类型,制定酒店发展规划;

(3)决定合伙饭店的内部机构设置和支出计划;

(4)决定合伙饭店的物价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5)其他涉及酒店内部经营和制度的事项。

4、合伙人双方对于酒店经营事项意见不同不能达成一致决议时,以出资比例较多的合伙人意见为准。如双方出资比例相同,应按照最有利于合伙组织及酒店利益的决策为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本协议的管辖约定提出诉讼或仲裁。

八、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为:

2、执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饭店利益的活动。

3、合伙协议或者合伙人会议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合伙人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其所获商业利益归全体合伙人,其造成的损失由其个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给酒店造成了损失,则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对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其他合伙人按酒店前经营期间以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的倍支付违约金。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无法计算具体利益或损失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擅自以酒店财产设置抵押的、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该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损失具体可计算),若无法计算具体违约金数额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

十、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且任一方不愿再继续合伙关系;

(2)全体合伙人书面协议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酒店被依法吊销、注销;

……此处隐藏22409个字……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酒店于每年月日进行盈余分配,如盈余为负,则不进行分配,合伙人按照下列项进行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酒店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酒店事项表决方式:但对于改变酒店的名称;改变酒店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酒店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酒店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酒店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义务: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③、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④、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⑤、禁止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⑦、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对外代表酒店。

其权限为: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酒店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其义务为:

①、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酒店事务执行情况;

②、定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③方在执行酒店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酒店,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酒店承担。

第九条入伙、退伙、财产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酒店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合伙财产份额的出资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财产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约定:)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酒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壹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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