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中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时间:2024-07-11 13:13:01
职业高中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此文共6793字]

职业高中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以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内容、方法和结果运用

(一)基础性绩效考核

凡违反师德师风建设十六条规定中任意一项,基础性绩效考核定等为不合格。师德师风建设十六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认真遵守《宪法》、计划生育政策等国策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不得对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表面拥护,私下妄议乱议,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心口不一,当“两面人”。

3、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极端和“三非”活动。

4、不得从事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5、不得有参与“黄赌毒”、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或社会公德的行为,凡是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绩效考核一律定等为不合格。

6、严格遵守《xx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请销假制度》,不得长期泡病假(不含重大疾病、重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不得因无故旷工、旷课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年度考核定等不称职的相关规定。

7、认真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凡是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值班备勤等各项工作被学校通报3次以上(含3次),被上级部门通报1次以上(含1次)未及时整改被追责的,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按时完成3次以上(含3次)的,基础性绩效考核定等为不合格。

8、不得有打架、吵架、搬弄是非和影响民族团结、同事团结、师生团结等行为。

9、严格按照教学“五项”常规要求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开展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兼职代课及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不得出现未按课程标准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或盲目追赶教学进度等现象。

10、严禁带手机进课堂,不得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收发信息,不得在上班期间(含早晚自习、宿舍管理、值班备勤等期间)做打游戏、看娱乐视频、上网炒股购物、做微商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11、不得有歧视、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以及辱骂、训斥学生家长等行为,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12、认真履行“321”包联责任,任教班级、包联宿舍以及包联学生中不得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得发生安全稳定事故,对包联班级、宿舍、学生的底数不掌握不了解的,考核定等为不合格。

13、努力提升班级整体教学质量。在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中,任教学科或班级学生低分率超过50%(35分以下学生)且在全校排名最后三位的教师,基础性绩效考核定等为不合格。

14、认真执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坚决防止措施棚架。不得在各项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由学生家长、学生干部代批代改作业、代写学生操行评语。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

根据《xx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x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四个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总分值不得低于70分。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如下:

一、学校副校长以上的领导干部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教育局考核;

二、学校中层干部考核:

教务主任工作考核

教学管理

(1)有教学工作计划1分,教学工作实施计划1分,教学工作总结1分。

(2)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分,照章办事2分,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档案归、立、查用规范记1分。

(3)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每学期8次,缺一次扣1分,教研组工作审查记录1分,学科计划审查记录1分。

(4)每学期检查两次教案,每次1分,共计2分。

(5)每学期检查两次作业,听课记录,每次1分,共计2分。

(6)每学期听课16节,满分5分(每月2分)。

(7)每学期检查各类资料收集,保管 ,计2分。

(8)每期召开两次教学经验交流会,计2分。

(9)每期两次学生座谈会,计2分。

(10)每期组织两次公开教学活动,计2分。

(11)统一安排全校学生的各项活动,计1分。

(12)督促各教研组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题研讨会,计1分。

(13)编班1分,排课程表1分,作息时间表、辅导表1分。

(14)教师考勤、考绩,计2分。

(15)家长代表会每学期一次1分。

(16)每学期发、放各种教学参考资料2分。

(17)分管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工作,期中,期末考试分析。每项2分,计4分。

(18)完成领导任务2分。

(19)引导教法改革1分,引导利用远程教育1分,多媒体教学1分。

政教主任工作考核

1、政教管理

(1)有德育计划计1分,有德育工作实施计划计1分,有德育工作总结,计1分。

(2)有《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贯彻落实计划计1分,实施措施计1分,检查评比记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计1分。

(3)每周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计2分。

(4)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课余活动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并作好记录1分。

(5)班主任工作计划(审定后)的备份,计1分。

(6)班主任工作考核记录,总结表先,计1分。

(7)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包括活动计划,总结,记录,计2分。

(8)举行争取“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活动,计2分。

(9)进行三理教育活动,计2分。

(10)举行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计2分。

(11)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计2分。

(12)开展家长学校活动,计1分。

(13)学生会工作,计2分。

(14)学生工作5分,纪律5分。

(15)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2分。

(16)橱窗,画廊的布置与更换1分。

(17)安排好周会和组织好升旗仪式2分。

(18)每月组织一次团总支,学生会联席会议1分。

(19)组织每两周检查“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每次计2分

(20)好人好事登记簿的检查,总结与保管1分。

(21)重大节日活动记录1分。

(22)各种先进集体、个人表彰的记录与材料保管1分。……此处隐藏2381个字……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得分部分共计1分 :优秀教案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2)上课(5分)

①学期末由学校组织所任班学生对教师进行全面课堂评价,优秀率≥80﹪计2分,≥70﹪且≤79﹪计1.5分,≥60﹪且≤69﹪计1分,其他计0分;

②教研组组织听课评比优秀2分,合格1分,不参与者0分;

③学校领导开展推门听课,优秀1分,其他未0.5分;

(3)作业批改(5分)

扣分部分共4分

①按课标课时要求缺改1次作业扣0.5分,按教务处检查为标准;

得分部分共1分

②作业批改检查优秀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4)辅导(5分)

得分部分共计2分

①按学校要求三饭后到教室辅导由学生评价,优秀≥80﹪得2分,≥60﹪且≤79﹪得1分,其他为0分;

扣分部分共3分

②按学校安排早晚自习每缺1次扣0.3分,直到扣完为止。

(5)考试(5分)

①监考: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每缺1场次扣0.5分;

②评卷:学校组织的评卷每缺1场次扣0.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6)教育教学研究(5分)

①学校安排的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或培训任务,每少一次扣1分;

②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说课、专题研讨活动每缺1次扣1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4、教育教学业绩(35分)

此项得分由党建和稳定办综合打分,各15分封顶。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其它奖励得分:(基础分5分)

① 组织各项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计教分每人2分。

②学校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活动,可按比赛成绩有教务处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有校长批准发给组织者一次性奖金,另计教分2分。

①期中、期末考试(10分):同年级同学科求其阶段和各班平均分,同年级同学科5分作为所教班级基本分。

5、各项获奖情况(20分)

技能大赛(10分)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16分,三等奖10分。自治区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3分;地区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2分.

‚获得国家优秀20分,自治区优秀15分,地区优秀10分。县级优秀5分,校级优秀3分;示范课、引领课、推荐课、交流课和评优课获奖者得分如上。

ƒ论文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分,自治区级刊特上7分,地区级3分

④发现、制止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1分。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事件,每次奖励2分。

⑤国语水平达四级以上加10分,3级加5分,3级以下3分,无证计0分

节假日加班值班加分项

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半年考核不得评优,按合格计算:

①工作日外出培训超过1个月的。

②工作日期间休产假的。

② 工作日期间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事假累计超过1周的。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四、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1)脱产学习的;(2)停薪留职的;(3)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旷工及各种假期的绩效工资计发

①病假

重特大疾患不能工作或住院治疗者,以住院发生费用清单为依据,按工作日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元/天。非住院病假,在家疗养期间,按工作日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天。其他事宜按人事局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与时间

1、副校长及中层领导的绩效工资考核,按学期进行,上学期(12月——次年1月),下学期(6月——7月)

2、教师的绩效考核为月考,工作按学期进行,上学期(12月——次年1月),下学期(6月——7月)

(二)教职工的考核程序

①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学校关于教师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②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③工作绩效考核。对照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由学校考核小组,逐项考核计分。

④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⑤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5 ——7天的公示。

⑥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应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有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出一、二、三等奖,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内,发放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④在学校日常工作中累计被通报3次及以上者不得评优

(三)结果运用

1、基础性绩效考核工资按月发放,凡是基础性绩效考核被定等为不合格的教师,扣发或追缴全年绩效工资(含70%基础性绩效工资和30%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扣发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使用服务保障教育教学工作。

2、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每学期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差别化发放一次,具体核算及发放标准如下:

(1)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以全体教师考核总分核算出1个分值对应绩效工资金额,即:全校教师6个月3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体教师绩效考核总分=1个分值对应绩效工资金额。

(2)奖励性绩效考核定等为不合格(60分以下)的教师,不予发放30%奖励性绩效工资。

(3)奖励性绩效考核定等为基本合格(60-74分)的教师,发放标准为:绩效考核得分×1个分值对应绩效工资额×0.5。

(4)奖励性绩效考核定等为合格、优秀(75分以上)的教师,发放标准为:绩效考核得分×1个分值对应绩效工资额。

(5)奖励性绩效考核定等为优秀(90分以上)的教师,由学校统筹结余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第二轮奖励,确保优秀教师可享受1.5-1.8倍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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