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作用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7-11 13:11:27
关于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作用的调研报告[此文共3551字]

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是做好脱贫攻坚的基础和前提,是顺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3月,以区委党校教师为主体的调研组,深入全区各镇村,就发挥农村党组织在推动脱贫攻坚中作用进行为期1个月的调研。

一、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的基本情况

清河门区下辖2个镇、15个村,农村人口2.2万人。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村8个、贫困人口7911人。三年来,投入扶贫资金1353.5万元,实施扶贫攻坚项目49个,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销号,完成脱贫人口7355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全区各农村党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升脱贫攻坚领导力。在2016年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结合脱贫攻坚要求,将候选人是否有致富项目、是否能带领致富作为重要参选资格,从战略上谋划,确保新当选的15名书记都有“双带”能力。同时, 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队伍建设,11名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经验丰富、热心为基层服务,有一定领导工作经验的干部被选派到村任第一书记。加强村书记、第一书记的教育培训,采取订单式、点向式、定效式培训,组织参加省市示范培训和全区集中轮训,切实提升了带头人领导能力。

(二)推行四级联动模式,提升脱贫攻坚组织力。区委推行由“县级领导亲自挂帅、第一书记驻村主抓、包村干部积极协助、村干部全力推进”的“四级联动”服务脱贫攻坚模式。县级领导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进村入户,解决问题。派出单位与镇村结成“帮扶对子”17个,第一书记、机关干部、包村干部与贫困户结对1000余个,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都有帮扶单位和责任人“两个全覆盖”,形成了各级担责、人人尽力的工作格局。

(三)发挥党员引领作用,提升脱贫攻坚牵引力。精准脱贫关键在党、核心在人、成败在干、要素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清河门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农村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建示范双引领”活动,深入推进“百千万富民强村工程”,探索推广“党支部+合作社+项目+党员+贫困户”促脱贫攻坚党建模式,引导党员领办创办合作社16个,推进致富项目21个。河西镇南街村“土地集约化”模式、邢家屯村“全民入股”模式,使党建工作和经济建设互为促进,在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上迈开了大步;河西村“棚室生产基地”,六台村“酒高粱示范基地”,三道壕村的韭菜、油桃,河西村绿瓤黄瓜,后窑村的无公害猪,六台村的水果西红柿,东堡子村的牛羊肉等等,均已形成相当影响力和生产规模,发展前景广阔,为集体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托底保障。乌龙坝镇六合鸡场、方盛饲料厂、有机肥厂、农副产品互联网直销平台已创收40余万元,年末预计增加集体收入128.4万元,人均增收300余元。

(四)推动优势资源倾斜,提升脱贫攻坚驱动力。为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力,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区委整合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确保镇村办公经费、村党建工作经费、村干部报酬及时足额下发;从党费列支20余万元用于活动场所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切实破解了农村党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提高了村干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积极性。此外,整合帮扶部门资源,直接投入资金400万元,协调资金756万元,集中向贫困村倾斜、向贫困户聚焦,解决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

二、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本次调研中,调查对象对本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总体评价较好,肯定了农村党组织在推进脱贫攻坚的作用,但是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作用和功能不强,脱贫攻坚“引擎”作用不突出。一些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村干部缺乏自己带头富、带领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村经济发展思路不清,集体经济带动能力不强,干部居安不思危,缺乏责任意识,怕担风险,不敢考虑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闯出集体增收之路。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偏弱,合力抓脱贫作用不明显。一些村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对抓党建促脱贫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事务性工作上,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弱,党建拉动经济的载体工作组织不力,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基层党组织引领和示范不足,脱贫攻坚“引导”的作用不突出。村党组织书记素质不够高,传统型、管理型多,改革型、创业型少。支部成员文化程度低,“互联网+”意识和本领较差,思想观念陈旧,有“等、靠、要”的思想。党员存在“一高一低一弱”现象,即年龄高、文化低、能力弱,在发挥作用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乡土人才学历低、人员少、范围窄、带动小,乡土人才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接受新生事物较慢,总体数量较少,分布不均衡,缺乏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企业家等人才,人才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明显、带动力不足。

(三)基层党组织辐射带动面不够宽,脱贫攻坚“引领”的作用不突出。基层组织谋划产业引领致富的文章做得不够,自身“挖潜”领办产业合作组织的意识不强。驻村扶贫单位拿钱给物,“输血式”扶贫多,“造血式”扶贫少,“一村一品”尚未形成规模型特色支柱产业。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作用不明显,在产业项目帮扶上办法不多。

原因分析:

(一)贫困户自身条件差。有的贫困户的身体条件极差、人均土地少、无生产技术及资金,还有的“借贫生活”,躺在“温暖的怀抱里过日子”,而且部分群众因病因灾返贫等原因反过来又加剧了贫困的恶化,单纯依靠村级组织的力量已显得“捉襟见肘”,处在“有心无力”的状态。

(二)政策支持不平衡。一些社会政策的支持不平等、资源分配和占有的不平等都有可能导致村级组织不能“借力打力”促进脱贫。村级组织本身就处在最基层的“末梢神经”,是落实党在农村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政策不及则无米下锅,一些制度和政策的局限性就有可能限制住村级组织的“手脚”。

(三)农村经济落后。近年来,由于干旱,农业收入下降、发展经济作物市场风险大、农民工受到工资风险经营收入减少而不敢投资等“三大”压力,促使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受到制约,致使产业项目形不成产业化、规模化。村级组织无主要经济收入,有项目无资金,制约着村级组织干事创业激情。农村党组织工作缺乏经济支撑,党组织缺乏活力。

(四)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党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事务轻党建现象,“一手硬,一手软”,没有将基层党建工作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没有把脱贫攻坚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督导之中,缺乏应有的领导与督导机制。在坚持“为民全程服务”、“头雁领飞”等党建载体上推进措施想得少、做得不多,导致部分党员干部扶贫的想法和措施不多,带动作用不明显。

三、强化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互进”的对策建议

农村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互进”,是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的目标和根本,只有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才能真正做到抓“精”党建点、扶“准”贫困户。

(一)强化组织引领,让贫困群众有“主心骨”。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启动内在“活力”。要摸清班子结构、能力、作风状况,及时调整配备,“压”准责任,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制度,提高班子整体素质,强化班子抓“党建+扶贫”的责任意识。要抓住“头雁领飞”的“杠杆”作用,发挥骨干党员群众致富帮带作用,制定相关鼓励办法,解决“有人带”的问题,提倡头雁型人才留得住、带起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抓产业的素质和能力,做脱贫致富的生力军。着力抓好党员扶贫,增强脱贫带富“引力”。要落实责任,树立“谁来扶、怎么扶”思想,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让党员思想“活”起来,让党员形象“树”起来,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激励党员干部带头致富,敢于率先发展产业,建立示范田、做产业技能的“明白人”,使党员成为脱贫致富的“生力军”。

(二)强化党建领航,让贫困群众有“主阵地”。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创建产业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党群致富区,按照“党建+合作社+项目+党员+贫困户”的模式,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品牌创在产业链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群众富在产业链上”。

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积极谋划新思路、新办法,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提高附加值,做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持续发展的新文章。引进或创办集体项目,不断壮大集体实力,增强脱贫致富的拉动能力。

(三)强化党建服务,让贫困群众有“助力器”。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百千万富民强村工程”“头雁领飞”等活动,为创业党员群众提供资金、项目、技术、服务等全方位帮扶,破解贫困党员致富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着力抓好“精准”服务,把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作为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形成了区、镇、村、组“四级代办”的便民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着力抓好教育培训,通过因人施教分类学、因时施教集中学、因地施教针对学,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土专家”、“田秀才”传授实用技能,帮助在家创业的群众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每户贫困群众都有一个致富项目。着力抓好“思想扶贫”,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和群众破除“等靠要”思想,让贫困群众主动学技术、找门路,靠自己双手摘掉贫困帽子。

(四)强化“双推互进”责任意识,提升脱贫致富“精准度”。牢固树立“党建+扶贫”的观念,把“狠抓落实”作为基本职责,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通过走村入户,摸底调查,掌握贫困户第一手真实信息,确保核查责任“精准”。驻村帮扶单位采取联合挂点的形式,对贫困村进行全覆盖帮扶,确保帮扶贫困户脱贫责任“精准”。同时,抓好“第一书记”队伍,强化管理考核,落实“月调度、季检查、半年总结”制度,着力推动贫困村及软弱涣散党组织发展。完善督查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把问题导向树起来,让规矩立起来。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把脱贫攻坚列入党建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单位和党员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组织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议事程序,强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程序,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到位,在扶贫攻坚主战场打造一支“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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