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一车间车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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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一车间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一车间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生产团队,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一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
三、 权责:
车间主管—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及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对本制度有修改、审核权,并监督执行。
车间组长—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培训,并贯彻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某些条款有修改建议权。
四、 细则:
4.1考勤管理
4.1.1每天早上全体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参加早会,由车间组长主持,如有特殊情况由生产主管主持。早会主要安排当日工作计划及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并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按迟到处理。
4.1.2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的每分钟1元钱罚款,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所有旷工按公司制度,扣三倍底薪。
4.1.3 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详细填写《请假
单》。8小时以内由生产组长同意,生产主管批准。8小时以上三天以内主管同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三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特殊情况请示总经理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特殊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1.4上班时间内未经车间组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若有事需要离岗,需在车间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岗(离岗证由组长统一管理发放),一次离岗时不得超过15分钟,每天离岗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按消极怠工处理。
4.1.5上班时间,员工若需外出,需开《放行条》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按旷工处理。
4.1.6如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所有人员必须加班,如未按时到岗者按旷工(4.1.2)处理。
4.1.7安排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且无请假说明者,按旷工(4.1.3)处理。
4.1.8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未按时参加按旷工(4.1.3)处理。
4.1.9禁止代打卡,违者按行政部规定予以处罚。
4.2 作业纪律管理
4.2.1上班时间内必须服从直接上司的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30--50元的罚款,顶撞上司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处罚200元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4.2.2上班时间内与其它同事有争吵、嘻笑、打闹,辱骂他人等与工作无关者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200元并交人事行政部
处理。
4.2.3各位员工如果认为上司对工作安排不当,必须先服从,事后可以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车间组长、主管、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讲明自己意见。如果在车间内争辩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
4.2.4上班时间应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擅自换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抄本制度1次,情节严重将进行罚款50元每次。
4.2.5所有员工在车间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发短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带手机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将手机设置为无声振动,特殊情况要请示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到车间外面(如洗手间或饮水区等),违者罚款10元每次,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若有聊天或与工作无关话题将处以30元每次的罚款。
4.2.6工作过程中,如有表现散漫、消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将人退回人事行政部。
4.3车间品质管理
4.3.1新进员工必须在半个月内熟记并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及作业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如有违规现象,每次给予20元内处罚,如造成严重品质问题,将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相关项目处罚。
4.3.2生产前必须按要求做好首件三检,并认真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如果未依照要求做首检而擅自生产者,将依据《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第6.1条所规定项目予以处罚,当月累积两次者追加处罚
200元,并予以辞退处理,如因首检问题造成损失过大,将作无薪开除处理。
4.3.3在未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的情况下,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按情节严重性,处以20-100元左右分罚款,特别严重者,为公司造成超过5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处以补偿损失金额罚款并做辞退处理。
4.3.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藏匿不良品或半成品,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根据具体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5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时巡检,各工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巡检频率。并记录巡检数据,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巡检、或记录虚假巡检数据、巡检时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将严格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2所规定项目予以罚款。
4.3.6各工序在接收半成品-制造产品-转出产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接收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转不良品。下道工序有检查上道工序流转出产品质量的义务,并保证本工序制造的产品为良品,产品转交时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责任。具体要求及违反处罚规定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3-6.4所规定项目执行。
4.3.7其他各工位详细品质管控要求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上6.5.1-6.5.3所规定项目执行。
4.4车间“5s”管理
4.4.1各员工应对“5s”责任区域负责,清扫频率及标准按照《岗
位说明书》上所规定之严格执行,检查时若发现不达标,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2各员工应对所安排需要保养的设备按工程部要求保养的频率,按时保养,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设备保养点检记录表>上。未按要求及频率保养,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3各员工应保证所辖“5s”区域的整洁度,要求工具、量具应摆在规定的区域,不可压住斑马线甚至超出斑马线。并且要按区域标识对应摆放。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4车间员工需注意公共区域卫生,例如卫生间、走廊,在公共卫生区域不允许乱扔垃圾或者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废弃物品也应该丢弃在相应区域内。
4.4.5遇车间放假或者停产下班,必须将对应管理区域内的水、门、窗、空调、电、气、除湿机等关闭。若未按要求执行,负责人每次罚款 ……此处隐藏7385个字……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的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药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掉在地上的原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
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必须在明确的标识区内放置。
二、生产陈建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第二条、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付,戴工作帽,穿工作鞋,正确佩戴员工证。
第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第五条、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分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六条、员工责任区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当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员工工作期间佩戴手机必须关闭电源且放于工裤内。
第九条、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十条、现场员工必须专心工作,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第十一条、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十二条、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读报刊等。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难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四条、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用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不且坏现象。
第十五条、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七条,提出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第十八条、生产现状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的办公桌椅。
第十九条、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第二十条、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三、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个人卫生制度
第一条、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第二条、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第三条、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第四条、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第五条、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 头等不合企业卫生 规范的行为,在 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 收遮住嘴巴和鼻孔。
第六条、员工应做到以貌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 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 、脏污污染半成品 。
第八条、严禁 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
第九条、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第十条,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车间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第十二条、保持现场排水沟畅通、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第十三条、必须对 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傻逼、地面及其他生产用品进行卫生清理。
第十四条、现场门窗、楼梯通道、座椅、现场目视牌等保持干净。
第十五条、定期对现场各蒸汽、谁、空压管道、照明用具等进行清扫、清洁,保持无灰积压。
第十六条、设备上物品按规定要求整齐挂放,严禁员工随意踩踏、涂污设备。
第十七条、设备应做到定期清洁,防尘罩、安全罩禁敞开,及其地步物应定期清理。 第十八条、卫生清洁用具使用前后清晰、清理,未使用须摆放在指定位置。
第十九条、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第二十条、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第二十一条、严禁未获批准,使用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或药剂。
第二十二条、保持各种半成品周转箱、垃圾用箱、输送平板洁净。
第二十三条、生产现场过程中落入地面的半成品应及时清理到专门收集不可回收半成品的塑料斗中。
第二十四条、车间内设备、管道、墙壁不允许随意贴胶带。
第二十五条、超出时间有效期的公告、通告、标语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六条、岗位员工因公司需要接触料液时,必须戴手套或双手消毒。
四、现场安全制度
第一条、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第二条、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范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条、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四条、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第五条、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接触设备开关。
第六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到。
第七条、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八条、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槽子其他工序的设备。
第九条、注意蒸汽管道、阀门及用气设备,严禁随意触摸壹免烫伤。
第十条、现场开水等高温液体在使用时注意防止烫伤。
第十一条、设备、管道消毒室,注意防止化学用品溅到皮肤上、衣服上或其他易被腐蚀的设备上。
第十二条、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卷带等伤害。
第十四条、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到。
第十五条、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第十六条、严禁将生产器具 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第十七条、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拜访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通畅。